广汉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
答 复
文培理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建房统一规划修建的建议》第4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有条件的村可以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农村新建住房的要求集中修建,给以后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首先,对于文培理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根据国家及省市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我市在近年来编制了《广汉市市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时按照规划配套制定了《关于广汉市农村居民使用原宅基地原址建设住宅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市农村住房选址及风貌控制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其目的是在有效保护耕地的过程中,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并传承地方文化,从而对我市新农村的规划建设方式、项目选址、风貌控制等重要因素进行要求。按照“看得见水、望得见山、记得住乡愁”的思路,将新建聚居点和保护传统村落相结合,逐步实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基于上述理念,我们也在新农村规划建设方面不断总结经验,要求各乡镇充分考虑“有建房需求但不符合建房政策” 居民的诉求:有新村建设项目的村庄,在编制新村聚居点规划时应适当在新村聚居点中预留一部分区域作为该部分居民使用;没有新村建设项目的村庄,有条件的应按照相关要求,提前规划好本村的新村聚居点,从根本上解决这部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 陈晓霞 ,联系电话:5223970,联系地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一号,邮编:618300)
广汉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