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简化医保报账手续取消报账人身份验证的建议》第76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简化医保报账手续取消报账人身份验证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根据《广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广汉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医险〔2014〕2号)的文件中要求,异地住院报销必须具备“身份验证手续:所住医院主管医生在参保人员医保证、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内容为:X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我院X科(病区)X床住院属实),并经住院医院医保科盖章确认。” 目的是为了防止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发生,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医疗保险异地住院管理一直是医保经办的一个难点,参保人员异地住院不需要向医院提供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院方在治疗过程中无法核实病员身份的真实性。我市医保局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此项办法。
随着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推进,待使用社会保障卡异地住院即时结算全面实施后,异地住院身份验证手续将逐步取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