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李帮国代表: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校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的建议》第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在校入伍学生保留学籍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广汉市教育局一直以来大力支持有当兵志愿的高中学生毕业后报名参军,对此也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工作。
经查,根据国家现役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只对高校大学生保留学籍,没有文件提及在校高中和中职学生保留学籍,高三学生报名参军,因为没有取得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视为初中毕业生。此提案不符合国家现有征兵相关政策,广汉市人武部没有权限制定相关政策,你的提案,广汉市人武部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
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据此,目前高中阶段学校没有为应征入伍的在校高中生保留学籍的政策依据。
感谢您对广汉教育的关心,也感谢您对在校高中生应征入伍政策的深度关注,我们将进一步努力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广汉教育,积极为学生服好务。
广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