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光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广汉市小学校规范建标准化食堂的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广汉市小学校规范建标准化食堂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广汉市教育局在广汉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下,自“5·12”灾后重建以来,新建或改扩建了一批学校食堂,目前只有雒城一小、雒城二小、实验小学、福州路小学由于学校用地不足,未建有食堂,其他小学,包括所有农村小学都建有学生食堂。
广汉市教育局十分重视学生食堂的建设、管理,设有专门部门——广汉市教育局教育后勤服务中心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近年来,学校食堂管理日益规范,学生、家长对各校园食堂满意度测评均在95%以上,没有发生一例学生因食堂用餐造成的食堂安全事故。
广汉市教育局严格执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发〔2014〕79号)、《德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德市食药监发〔2015〕63号)文件要求, 2014年,市教育局与市监察局、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14〕76号),文件要求学校食堂实行成本经营,坚持非盈利性质,并积极落实好国家对贫困生的生活补助政策。学生就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学校须妥善组织学生就餐并安排管理好学生午休。
《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收费,提出以下要求:包餐制学校学生就餐收费按月收取,教育局按学期分农村和城市学校公布最高限额,月底结算退还学生(或家长)缺餐伙食费。非包餐制学校学生就餐,提倡自助刷卡消费。学生食堂财务实行学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做到收支平衡,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学生食堂的财务列入校务公开,接受学校师生及社会的监督。教育局对学生食堂财务实行内审监管,对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不按标准收取伙食费及变相多收费的,或将学生食堂收入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学校校(园)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得到了保障。
关于在校午餐学生管理,由于没有收取学生午间管理费用,所以都是学校免费安排值班行政、值班教师管理学生午休或午间自习。学校以开放图书室、乡村少年宫、开展体育活动等方式,丰富学生午间学习生活。为了学生在校安全,学校还增添了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加强人防技防予以管理。
关于配备上下午间餐糕点、牛奶或豆浆问题,广汉市教育局征求广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因为这类食品保质期短、运输储存环节容易受到污染。出于保障食品安全角度的考虑,建议不食用间餐。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教育局
(联系人:潘后刚,联系电话:5225967,联系地址:广汉市浏阳路,教育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