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兴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城市交通安全方面的建议》第12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针对行人在过人行道时,行驶的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给行人带来严重的交通隐患甚至生命安全的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将加强巡逻管控,对机动车主要是采取现场纠正和处罚,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同时建议在重要路口节点、车流量大的人行道采用电子监控技术进行监管。
对于谢兴华委员提出的设置强制减速带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认为城区道路功能是满足车辆通行,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提高通行效率,减少车辆在道路上通行、占用道路时间。如人为设置减速带(梗)等设施容易造成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侧翻交通事故,以及汽车操作失控时发生交通事故;同时设置减速设施造成车辆行径时发出声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因此,我局交警大队认为城市道路交通不宜安装物理减速设施。
下一步,我局交警大队一是将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查处力度;二是对有条件的位置采用施划有一定减速功能的震荡标线,尽可能缓解车辆通过人行横道的速度。三是加强交通宣传教育,提高机动车驾驶员自觉礼让斑马线、礼让人行道意识,做到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何锐,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