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护金雁湖公园鸟类及其湿地的建议》第35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园林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在征询了市住建、环保及文广新局的相关意见后,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确定保护范围和保护重点,并建立鸟类、水文观测点。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蜀道申遗”活动的积极倡导下,在金雁湖公园文化内容相对缺乏的现状下,我们将协调、衔接相关部门整合恢复历史上的金雁桥、攻打古雒城、张任墓及北区公园、金雁驿、蚕女庙及五里巷等景点到金雁湖片区,共同推进三国蜀道申遗和丝绸之路文化发展,这样共同从更高的角度出发,连同鸭子河湿地保护区及“雒水汉风”整体打造,才更加利于当地的鸟类及湿地保护。
二、金雁湖公园一直以来都积极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休闲平台,维护和谐的区域间生态平衡,保护美好的生态环境。但是近几年来,人类对公园及周边湿地的开发利用,严重的破坏了地区性生态平衡和鸟类的生存环境,不合理的商业运作,也给公园管理上带来诸多隐患。因此,我局将从大环境效益着手,支持将金雁湖公园鸟类保护纳入城市统筹规划,对周边城市建设开发实行严格控制。
三、全面整治鸭子河畜禽养殖污染。按照《广汉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从2014开始全面规范整治我市的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河道禁养。2014年共关闭鸭子河上游的西外、新平、南兴临河段的养殖场12家,今年将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对鸭子河临河养殖场进行关闭,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保护鸭子河湿地环境。
四、今后,我市将不断通过多种宣传手段,科学引导市民、学生积极保护鸟类,爱惜环境,增强环保意识。在举办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同时,加强相关单位的联系协同,将文体活动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加强金雁湖鸟类及其湿地的正面宣传,努力营造绿色环保的社会氛围,创造人类和鸟类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
五、我市将不断加强金雁湖治安管理,杜绝排污,不断加强相关领域的法制宣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
今后,我局将按照国家及我市的相关法规,在鸟类保护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为建设“天府水木田园城市”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林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关于保护金雁湖公园鸟类及其湿地的建议
广汉市林业与园林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