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广司函﹝2015﹞4号
广汉市司法局
关于广汉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46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客运中心、公共交通站点的广泛布局优势,加强和加大依法治国法律法规宣传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加强依法治国法律法规宣传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将传播法律知识与提升城区综合文化品位相结合,与城区发展规划相协调,建成了一批具有广汉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尽可能让市民随处可见、随处可学、一学就懂、自觉遵守,满足了民众寓教于乐、休闲健身的生活需求。
一、雒城镇主城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
(一)突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目前,已建成占地约6000平方米“金雁法治广场”。 广场充分利用空间环境,创新宣传形式,打造了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广场法治文化。建设中,充分利用广场现有休息长廊,打造了设计新颖、内容丰富(含14部法律条文摘选、14个古今中外法律典故、14句古今中外法律名人名言),长约60米的法治宣传长廊;利用广场围墙制作了内容以与法律和廉政有关的三字经、顺口溜等为主的长约50米的法治文化墙和长约30米的廉政文化墙等。意在通过营造浓郁而又通俗易懂的廉政法治文化氛围,有效发挥法治文化广场阵地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同时,我市对现有金雁公园进行了法治文化主题设施建设的施工设计,结合公共安全、青少年教育、廉政文化宣传等多个方面,拟建设多个主题宣传园地、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拟打造出具有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的“金雁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已于2014年底完成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二)以点带面,在我市三北社区、桂花社区建成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社区法治文化”设施。三北社区以盛世蜀景小区为阵地,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建设了融合小区法治、道德、文化为一体30余米的法治宣传长廊和500余平方米的廉政文化广场;并将法治宣传口号和依法治理的精神、要求有机的融入小区文化建设,在小区绿化带中和步道两侧制作投放了80余个法治宣传小标牌和法治宣传栏。桂花社区以桂花小区为阵地,依据小区人员结构复杂、辖区公共场所多的特点,因地制宜,建设了“法治商场”、“法治菜市”、“法治茶园”以及“法治幼儿园”,将法治文化融入到了社区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满足了居民日常的法治文化需求,又切实的宣传了法治文化知识,为全市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树立了样板。
二、加强和引导乡镇法治文化设施建设
为满足各乡镇村民生活需要,加强镇、村一级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各乡镇将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廉政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打造了如“和兴镇法治广场”、向阳镇“幸福广场”等乡镇文化建设小广场,以及多个以法治文化宣传为主题的法治长廊。通过石雕、宣传栏、标识标牌等形式,适时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及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村民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自觉敬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设施、阵地建设。在城区和乡镇的主要街区、公共场所增添法治文化永久性宣传展牌、LED显示屏等;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场所建立,抓紧建成“东泰音乐广场”法治文化设施;协调相关部门,将市客运中心、市区公交站台、户外商业LED显示屏建成公益性法治宣传阵地;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村(社区)新建多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进一步推进广汉依法治市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法治文化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汉市司法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