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七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刘礼芳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集中隔离医务人员工作补助长效机制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集中隔离医务人员工作补助长效机制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2021年2月11日,广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第4次联席会议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疫情防控组、隔离专班及相关单位配合,根据《关于印发〈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41号)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防控人员工作补助政策的通知》(广新冠防指办〔2020〕76号)等有关规定,对长期坚守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交通卡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等人员,由相关单位提供各岗位分班、分组的名单后,分类制定相应的工作补助政策。资金由财政安排。”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判定相应的补助标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集中隔离医务人员工作补助长效机制的建议》第7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集中隔离医务人员工作补助长效机制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2021年2月11日,广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第4次联席会议议定:“由市财政局牵头,疫情防控组、隔离专班及相关单位配合,根据《关于印发〈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41号)精神,参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防控人员工作补助政策的通知》(广新冠防指办〔2020〕76号)等有关规定,对长期坚守在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交通卡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等人员,由相关单位提供各岗位分班、分组的名单后,分类制定相应的工作补助政策。资金由财政安排。”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判定相应的补助标准。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聂文武,联系电话:13568238786,联系地址:广汉市银川路16号卫生健康局,邮编:618300)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