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健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综合治理的建议》第5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违法建筑综合治理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近年来,面对违建顽疾,我局坚持“杜绝新增、减少存量”的工作原则,对新增违法建设坚决依法处理,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通过总结经验做法,逐步有序加快消化存量。2021年度,辖区中队共计办理违建类案件22起,拆除违法建设600余平方米。
小区物业作为小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及违法建设管理。由于蔚蓝郡小区物业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未积极履职尽责,给违法建设的滋生提供了空间,造成执法被动。加之顶层违建拆除难度系数大,涉嫌违法建设的部分业主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存在法不责众的心态,对案件办理不配合且抵触情绪较大,使违建案件办理工作开展困难。
为扎实做好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前期联动,打好违法建设查处组合拳。
我局将向各小区物业发放《违法建设上报告知书》、《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小区物业做好对违建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形成强大的违建管控舆论攻坚氛围,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反映,做到早宣传、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争取将违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物业公司约谈机制,对小区违法建设谎报、瞒报、不报的物业公司,要进行约谈,对仍不上报的物业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二、案件分级响应,形成违法建设三级处置机制。
(一)对初期违建,我局执法人员将立即到现场检查勘验,并向业主发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并拆除违法建设,同时在三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函进行违法建设认定。
(二)对已依法认定的违法建设,且业主拒不自行拆除的,我局将函请市自来水公司、市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不得为其办理水电气接入手续,函请市自然资源局不得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手续。
(三)对于业主仍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我局将立案调查,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对不能强制拆除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三、强化执法力度,形成重点案件专案专办机制。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督办的热点、难点违建问题,我局将安排专人包抓,形成督办案件,专案专办,加快办案进程,及时办结案件。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