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医保,看病负担大大减轻;有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有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有保障...
企业一旦停止缴纳社保费或减少缴纳,劳动者的各项待遇就会受到影响。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一些劳动者会遇到企业以各种理由不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人社部总结了五种不缴纳社保费的情形。遇到这五种“坑”,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还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维权!
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违法!
现在,一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不可以!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人事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是不合理的!
实际上人事档案并非缴交社保所需条件,不能成为单位缓缴社保的理由。(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这样办!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怎么办?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社保,不可取!
一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
这样不可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在广汉市交通运输局的支持和推动下
经广汉公交运营企业和成都天府通公司的不懈努力
大家期待已久的
广汉公交“天府跨城一卡/码通”项目
即将于2020年7月10日起
开!启!试!运!行!
此举标志着在成德眉资交通同城化进程中
广汉成为了在德眉资区域内
率先实现与成德眉资等省内
多地的公共交通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互惠的县级市!
届时
已办理“天府通实体公交卡”
或已安装“天府通APP”的小伙伴们
可在广汉所有公交车辆上增设的
“天府通POS机”上
享受“一卡(码)通乘”
同时
也可在德阳、资阳、眉山等省内多地的公交
以及成都公交、地铁、有轨电车、
BRT快速公交及部分旅游专线
享受“一卡(码)通乘”
请 注 意
1.试运行期间,暂不开放“成德通广汉卡”办理。待运行平稳后,广汉公交“天府跨城一卡/码通”项目将正式上线运行,并于同日开放“成德通广汉卡”发行、办理。
2.为保证广大群众出行便利,广汉城市公交将2020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设置为“项目推进过渡期”,期间我市所有公交车辆将采用“双POS机模式”运营。
过渡期间:
我市公交车辆上增设的“天府通POS机”可受理的支付方式有:各类天府通卡及天府通APP。
现有POS机所受理的支付方式暂时不变,包括:云闪付APP(付款码)、手机NFC(手机钱包)、银联IC卡以及广汉农商银行办理的各类老式公交卡。
请持卡(码)用户乘车支付时注意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