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保障性住房 / 配给管理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正文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23 来源:市住建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由于暂未筹集到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故目前实行的是以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我市城市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待筹集到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供分配时,再进行承租资格审核。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