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社〔2024〕1号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连山镇敬老院消防及装饰工程改造项目二期
实施方案及概算的批复
广汉市连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查连山镇敬老院消防及装饰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及概算的请示》(连府〔2023〕125号)收悉,该项目已纳入广汉市2023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并经市政府同意实施,你单位编制完成了《连山镇敬老院消防及装饰工程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广汉市住建局以广住建发(2023)163号出具了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汉市财政局以广财办函(2023)258号出具了该项目概算的评审报告,并出具了概算的审定金额,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将实施方案及概算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由于敬老院原有消防设施老旧且不能满足现行防火规范使用要求,敬老院为公共场所,为确保敬老院的使用安全,需对院内消防设施进行改造。
二、项目名称:连山镇敬老院消防及装饰工程改造项目二期
三、项目赋码:2401-510681-04-01-524867
四、项目业主:广汉市连山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地址:广汉市连山镇桔苹社区
六、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工程主要涉及室内消防改
造、新建泵房、吊顶、内墙乳胶漆等。
七、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经广汉市财政局审定金额为69.7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九、项目社会(经济)效益:
该项目能促使敬老院的消防安全的提档升级,敬老院安全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提升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
十、项目招投标:请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审批部门招标核准的有关事项,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广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组织项目实施,文件批复的投资概算包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投资安排和资金下达的依据,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得增加项目投资。同时,进一步做好工程预算及招标等前期工作,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待项目完工后,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固定资产登记)等手续,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国家财产和资金安全。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日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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