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德阳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德市财规〔2019〕3号)
二、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资料:
(一)《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二)《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助)申报表
(三)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基本身份类证明
(五)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六)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初次申报时提交)
四、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对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
2、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市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补贴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多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时年龄为准)
五、办理方式:申报单位持申报资料到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4号窗口现场办理。
六、联系电话:
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股
0838-52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