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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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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二、事项简述
1.工伤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工伤保险待遇;
2.伤残等级发生变更,需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
六、申办条件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的待遇领取条件发生变化。
七、申办材料
1.申请终止的:《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2.申请待遇变更的:
①《四川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级发生变更的提供);
③领取工伤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需提供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证明(省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内部协同,无需提供;省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提供)。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8号窗口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5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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