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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备案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事项名称
工伤事故备案
二、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以书面、12345(12345增加单位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等备案输入功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四川省工伤保险事故备案表》。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
六、申办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及时(24小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向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保险事故备案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8号窗口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5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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