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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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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二、事项简述
工伤职工因工作或生活需要长期居住在参保地行政区域以外的,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选择居住地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六、申办条件
需要继续治疗且长期居住在省外的工伤职工。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8号窗口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5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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