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事项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二、事项简述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六、申办条件
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
七、申办材料
新开办企业已实现企业社会保险同步登记,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能同步完成联网登记的,参保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注册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四川省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5号窗口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 :通过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同步办理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5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该业务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