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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六、申办条件
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七、申办材料
新办企业通过企业开办 “一窗通”平台同步申报员工信息的自动完成职工参保登记,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已参保企业凭以下情形对应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指定的基层网点,或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一)办理情形
1.普通职工参保提供:材料清单第1、2、3项;
2.非全日制用工或多个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参保提供:材料清单第1、2、3、4、5项;
3.单工伤情形:
①超龄等从业人员提供:材料清单第1、2、3、6项;
②在校实习生:材料清单第1、2、3、7项;
③医学实习在读生:材料清单第1、2、3、7项或第1、2、3、8项;
④规培社会学员:材料清单第1、2、3、8项;
⑤见习基地人员:材料清单第1、2、3、9项;
⑥基层选聘人员:材料清单第1、2、3、10项;
4.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材料清单第2、11项。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2.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人员、外国人提供);
3.相关机构出具的已参保证明(互免协议国家或港澳台人员申请部分险种参保时需提供);
4.劳动合同或协议;
5.省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职工未在省内参加养老保险时提供);
6.个人承诺书;
7.实习协议;
8.住院医师规培(委培)协议;
9.就业见习协议;
10.基层聘用合同;
11.《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信息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5号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通过企业开办 “一窗通”平台同步申报员工信息的自动完成职工参保登记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5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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