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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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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事项简述
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三、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六、申办条件
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后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改制或成建制转出等情形,应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七、申办材料
企业在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注销且无社会保险欠费、退费等未办结业务的,通过联网数据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通过联网数据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自助经办或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四川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表》(网上经办时无需提供);
2.市场监管等部门注销、吊销或法院批准破产等相关材料(未能同步完成社会保险联网注销登记的提供)。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1-5号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通过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同步办理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5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该业务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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