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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
二、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死亡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申请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
六、申办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因死亡或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七、申办材料
1.死亡时间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需提供);
3.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及本人书面申请。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17号窗口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838-5225886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838-5222142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若费款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的,请先到开户银行网点激活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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