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二、申请条件: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规定的家庭,可申请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有效期1年,自获得确认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失效。
三、办理流程:本人申请→村(社区)、镇(街道)入户调查→家庭财产核对→村(居)委会组织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镇(街道)审核→张榜公示(一榜)→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二榜)
四、联系电话:0838-530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