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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市民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办理事项

孤儿基本生活费

二、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散居孤儿1200元/人.月,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600元/人.月。

三、申办流程

孤儿监护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广汉市民政局审批→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孤儿生活费。

四、申请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需提交的资料

1、《四川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书;

3、孤儿身份关系证明,即父母户口本或医院的出生证明,须能证明与孤儿的身份关系;

4、公安部门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5、孤儿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6、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7、监护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8、监护协议(民政局与监护人签订);

9、村(社区)委员会调查报告;

10、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报告;

11、孤儿“一卡通”社保卡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838-53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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