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夫妻财产约定)业务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一、主要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

必备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5.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其他要件:

1. 设有抵押权的,是否已经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或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办理转移登记的书面材料。

2.地址变更证明(房屋坐落与登记坐落不一致);

3. 委托书/公证书(委托办理)。

备注:

不动产被查封的,不办理转移登记。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窗口申请→缴费领证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不动产登记费。不收费。

2.证书工本费。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

六、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3    咨询电话:0838-52202130838-5226561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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