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广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广委发〔2019〕45号)文件精神,我市新组建广汉市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广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印章使用,现已启用“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印章,原“广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已停止使用。
附件:新旧印章模印。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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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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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广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广委发〔2019〕45号)文件精神,我市新组建广汉市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广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印章使用,现已启用“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印章,原“广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已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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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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