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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连山、松林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函[2019]35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请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矿山企业。

 

附件:《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函[2019]35号)

 

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广安办〔2019〕39号附件2.pdf

广安办〔2019〕39号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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