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区、机关各有关股室(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2019 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应急〔2019〕109 号)和《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德阳应急“2019 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应急〔2019〕38 号)要求,现将开展广汉应急“2019 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狠抓“五个一批”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由市应急局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检查为重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四种方式”进一步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充分利用“清单式检查,突击式检查,抽查式检查”, 对全市范围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情况、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切实做到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心中有数、安全风险可控。
(三)强化“三种手段”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专家指导、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三种手段,在技术上通过专家服务解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在行政执法中利用联合惩戒和严罚重处等方式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管理高压态势,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在主流媒体上进行统一曝光,切实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担责”转变。
二、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时间从2019年6月开始,到2019年10月结束。重点针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和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每轮检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三、 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的原则
一是执法企业名录库原则。结合我市 2019 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制定本次专项检查执法企业名录库。本次纳入专项行动的重点企业主要包括:高边坡露天非煤矿山、涉及重点监管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近三年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名单由执法大队向检查组提供),工贸行业中规模以上部分危险性较大企业,如液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要求,根据企业分布、人力资源配置等情况, 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企业,进入本次专项检查执法企业名录库。
三是“七个一律”原则。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发现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一律公开曝光;凡是重大安全隐患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提请关闭取缔; 凡是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一律纳入“黑名单”或者实施联合惩戒;凡是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四、执法检查组任务、职责分工、监察方式和程序
(一)执法检查任务。对执法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其余企业可按照一定比例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合法性、安全生产基本法定条件符合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的合法性。分成必查内容和延伸检查内容,依照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制定的检查标准,分别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对标对表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要围绕验证检查事项的符合性、合法性综合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证据,依法收集并审查、核实认定能够证明行政违法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主要包括: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违法事实及其性质、程度的材料、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材料、执法程序的材料、行政处罚前置程序已经实施的材料、案件管辖权的材料、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身份的材料、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二)执法检查方式。按照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标对表,对照责任链条,顺查与倒查相衔接,进行验证式检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每家企业检查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各类检查时间一般为 3 天(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适当缩短时间,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各检查组具体检查行程安排, 由检查组组长统筹安排。
(三)执法检查流程。对具体企业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般包括召开启动会、对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测试、执法检查、总结反馈环节。检查组成员、被检查企业所在乡镇或工业园区有关人员、被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现场岗位员工(现场检查时在岗)等人应参加。
(四)执法检查程序。
1. 检查开始前,执法组要提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按规定审核审批同意后实施。要根据受检企业特点和安全管理状况, 明确检查重点和职责分工。
2. 检查过程中,由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介绍检查来意和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问题提出者要明确主要依据和执法处置意见,按照程序组织落实或移交执法大队督促落实。
3.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按照执法检查痕迹管理制度要求, 整理原始执法资料,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存入“一企一册”备查。对需要上报的执法数据、问题清单、“一企一册” 整改情况,各检查组要及时报送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汇总、整理、核实后上报,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及时拟写专项行动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成立广汉应急“2019 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指挥部,局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任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执法大队,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统一要求,选派业务科室、执法大队骨干参加全省和德阳市跨地区交叉执法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明确执法检查责任。各检查组要结合实际,分别明确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内容,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领责任、人人落实责任。二是规范化执法检查。为保证执法效果,将省厅组织编成的工作手册发放给执法检查人员,作为执法检查参考书。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分行业邀请若干名权威安全专家和执法专家,实时对专项执法行动中遇到的疑难技术问题和执法问题进行研讨,形成统一的解决方案。三是做好德阳市应急管理局专项行动周调度工作。各检查组在每周检查结束后,务必及时收集执法数据、问题清单、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报送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应及时将收集的相关材料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德阳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配合做好专项行动调度工作。四是实行双重挂牌督办。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和相应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挂牌督办。对移交的拟立案处罚的案件,由执法大队根据检查组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取证立案查处。五是实行执法情况反馈和分析评估。各检查组将监管层面重点工作督查情况、企业层面执法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形成正式报告,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执法大队,执法大队根据德阳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办公室应及时协调德阳日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对这次专项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广汉应急”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实时推送。重点报道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 曝光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四)强化激励约束。参与本次专项行动的所有人员, 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执法工作标准,要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对不按规定落实工作职责、不遵守集中执法检查纪律的,检查组组长要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安全专家,要优先使用或者吸收进入安全生产专家库。
(五)各乡镇、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区要按照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要求,结合辖区企业实际,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于每月25日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各检查组务必及时汇总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于每周四下午17时前向执法大队报送专项检查相关资料(电子版),具体内容详见《四川省应急“2019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手册》。
执法大队专项行动资料收集上报联系人:向传永 联系电话:0838-5220305 电子邮箱:407452728@qq.com
附件:1.广汉应急“2019 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指挥部
2.广汉应急“2019 保平安”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检查组人员和任务分工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