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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汉市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来源: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西区管委会,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及粉尘涉爆企业: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粉尘涉爆风险认识不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粉尘管理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41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德安办[2018]33号)以及《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德应急[2019]41号)要求,结合广汉市实际,特制定《广汉市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5223357  邮箱:420567704@qq.com)

 

    附件:1.广汉市粉尘涉爆企业名单

      2.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

      3.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

      4.广汉市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表   

      5.广汉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改进度表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 25日

 

广汉市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控粉尘爆炸风险,消除粉尘爆炸隐患,确保不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督促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全市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治理,重点整治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按照“三个一批”原则(查处一批、关闭一批、整改治理一批),彻底消除粉尘涉爆企业爆炸事故隐患。树立安全管理先进典型示范企业,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基础管理。按照国家、省、市近年来持续开展工作行业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整治企业安全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情况。

1.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粉尘清扫制度,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风险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检查,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台账及落实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情况。

    4.企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备案及应急演练情况。

5.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及防火标志设置情况。

6.企业建立粉尘作业场所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情况。

(二)重大隐患整治。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全面整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6月)。各乡镇(园区)要抓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发动工作,在前期底数摸排基础上,筛查新增企业,完善管理台账,制定辖区内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确定具体的督查指导企业名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应急管理部门拟于7月除,举办全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和培训会。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7月至11月上旬)。各乡镇(园区)要督促指导粉尘防爆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认真开展隐患和问题自查自改,完善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粉尘防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严格对照《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重点问题和隐患(2017版)》,整治重大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粉尘作业场所人员台账式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要求。编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企业可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自查自改,并于每月28日前将《广汉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改进度表》(见附件)报送市应急局。

(三)专家巡查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中旬)。市应急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及专家按照《广汉市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对全市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形成巡查报告提交市应急局。市应急局将根据巡查报告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涉粉企业进行分级分类整治。

    (四)检查执法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底)。各乡镇(园区)要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建立监管台账。紧紧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严把检查、执法、整改等关键环节,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做到监管执法台账“一企一档”。市应急局将重点对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企业(核对粉尘作业场所人员名单)、巡查当中发现重大隐患较多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08条规定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月)。各乡镇(园区)、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分析总结,将工作完成情况于2020年1月底前报市应急局。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安排部署。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危险性和专项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紧围绕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园区)要严格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应急局将对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涉爆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做到隐患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要积极推进湿式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借助专业力量,强化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各乡镇(园区)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企业也可借助专业力量,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闭环管理。

    (四)强化考核,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安办将把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时对各乡镇、(园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警示和通报批评。

广应急〔2019〕41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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