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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乡镇、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现将《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德应急函〔2019〕5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自辖区所属企业。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抓好贯彻落实,规范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各乡镇、高新区(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科学管控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广应急〔2019〕87号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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