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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1 来源: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A4栋高层住宅建筑、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一高层商住楼分别发生火灾,两起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救,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长期以来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的情况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消防车通行,影响灭火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安委会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危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群防群治,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扎实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我市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打通“生命通道”,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内容及标准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明确指派人员对消防车通道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曝光。

(三)规划停车位时,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5日)。

各镇(街道办、园区)要结合实际,依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针对本辖区内的高层建筑和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和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发布粘贴通告等形式,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严重性、危害性、违法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住建、教育、民政、商务经合、文体旅游、卫健、市场监管、民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LED、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向物业服务企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文博单位、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寺庙等开展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详见附件1)。

(二)检查整改阶段(2020年115日至3月15日)。

各镇(街道办、园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划设工作,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详见附件2),提示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并纳入隐患排查台帐式管理。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居民小区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开展好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进行协调和监督,并将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综合督导检查;综合执法部门要对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违建物、摊点进行清理和拆除;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居民住宅区周边消防车通道进行全面治理,对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车辆及时进行清理;消防救援机构要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中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通道、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该查封的一律实施查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确保督促整改到位;教育、民政、商务经合、文体旅游、卫健、市场监管、民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督促指导学校、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寺庙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划设工作,及时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镇、街道办和公安派出所要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和张贴通告,督促指导其加强消防车通道以及楼梯疏散通道管理,切实保护“生命通道”的畅通。各建筑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要规范居民住宅区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放,保证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和住宅楼疏散通道保持畅通,不断提高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各镇、各街道办要组织公安派出所、网格员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各镇(街道办、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做到消防车通道有明显标识、标线,日常维护管理有具体规定。并结合实际,每年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动态督促推进和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划设工作,整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办、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整治力度,对在整治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解决。

(二)注重标本兼治,形成整治合力。市安办将组织住建、综合执法、交警、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市级相关部门将对其施行暂停或取消物业服务资格等处罚措施。

(三)纳入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处罚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各镇(街道办、园区)和民宗、教育、民政、住建、综合执法、商务经合、文体旅游、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工作方案及《广汉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详见附件3),20201月1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消防救援大队和市安办

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邓仕海          联系方式:08385513345

报送地址:党政网市公安消防大队

市安办:

联系人:孙天          联系方式:08385227597

报送地址:ghab12350@163.com

附件:1.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参考)

2.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

      3.广汉市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

 

 

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广安办〔2020〕1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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