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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春节”前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 来源: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20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安全。根据《德阳市2019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德安办函〔2019〕79号)等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2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

三、检查内容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上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

4、是否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5、是否生产、经营超标准产品;

6、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

7、是否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三库”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六严禁”情况

1.是否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是否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是否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是否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零售经营网点

1、网点经营安全管理建章立制及落实情况;

2、各种经营证照是否齐全;

3、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机构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

4、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5、承诺书及经营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执行情况;

6、是否存在超量储存、非法储存和经营非法违规烟花爆竹制品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零售经营店(点)在“春节”前后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二)市应急局根据全市开展大检查实际情进行专项督查:

1)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情况进行通报;

2)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进行处理。

五、督查组安排

 组:

  :宋 友

  :李明全  向传永  苏胜  苟丁于

负责区域:向阳镇、南丰镇、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雒城街道办东西大街以南片区

 组:

  : 廖  杰

  :文    刘海梅  孙天雲  钟传丽

负责区域:金鱼镇、连山镇、雒城街道办东西大街以北片区。

 组:

  :陈  

 员:王    李兴发 金  李兴正  胡天汉

负责区域:金轮镇、三星堆镇、金雁街道办

四 组:

  :史春涛

 员:谭小洪    刘永富 陈 玲 蒲 菲 

负责区域:高坪镇、三水镇、高新西区管委会、新丰街道办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杜绝春节期间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督促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和整改后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要报请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在及时上报的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定整改期限完成整改。

(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西区管委会,广汉市工业集中发展区2020年2月6日前将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报市应急局危化股。联系人:刘海梅  联系电话5223956。

附件: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检查表

      2.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检查表

      3.零售经营网点检查表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广应急〔2020〕4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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