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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产业园区

2020年广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方案》已经市安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526        

 

2020年广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天府行”活动方案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2033号)精神,结合广汉实际,特制定我市2020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安全生产月”,广汉市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启动仪式定于65日举行,市安办同步在全市开展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一个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持续开展到202012月底。各镇(街道)、园区、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启动仪式及宣传咨询日活动

为切实引导和推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好局,由市安办牵头,于65日在武昌路北新广场举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启动仪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相关部门结合职能,以发放宣传资料、应急处置装备展示、开展现场体验和有奖竞猜等方式,宣传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以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市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相应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商务经合局、市文体旅游局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举办一次“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题讲座”。

市安办拟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知名专家学者,讲解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解读案例,提出对策。 

牵头单位: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

2.举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性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企业和单位,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教活动。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商务经合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民政局

3. 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组织开展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并结合我市2019.8.1”火灾事故等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牵头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辖区重点企业

4. 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五进活动。

市安办将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牵头单位:市安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三)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安全应急培训练兵活动

市应急局将组织全市镇(街道)、产业园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监员在中安天成消防安全教育基地(原川师校区)进行安全监管知识、模拟火场逃生、消防设施设备测试等培训。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集中宣传活动

1.举办一场图片巡回展览。65-20日,在武昌路北新广场和镇、街道举办图片巡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充分体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应急局与相关部门协同,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以典型案例示教,促进社会公众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牵头单位: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人武部、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商务经合局、市文体旅游局

2.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活动。市应急局将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推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急知识、防灾减灾常识等内容,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我是安全明白人”等话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网上答题活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各类线上活动。同时,要加大在户外大型显示屏、公交、电视等媒体平台的宣传力度,集中推出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活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要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牵头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相关部门、辖区重点企业

(五)开设安全生产云课堂

组织行业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牵头单位:市安办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辖区重点企业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各镇(街道)、各产业园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市水利部门要结合汛期开展综合应急演练;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根据辖区地震、地质灾害特点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教育部门要结合暑假期间安全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其他行业和部门也要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应急演练和各类竞技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人武部、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经信科技局、市文体旅游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

(七)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通过在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企业员工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企业要组织发动员工在企业内部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牵头部门: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科技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

(八)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之“网上行”活动

市安办将协同相关媒体,开设安全隐患曝光台,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实施舆论监督。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牵头部门: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

(九)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之区域行专题行活动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继续把“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家庭”创建等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全市安全宣教成效。

牵头部门: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相关部门

(十)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之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市安办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打好“服务”与“执法”组合拳,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同时运用行政执法、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在全社会形成执法威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部门:市安办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商务经合局、市环保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参与全市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地区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要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

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530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活动方案报市安办,并确定上报1名联络员(见附件2,6月份每周三上午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活动小结、新闻信息等电子版资料,7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1225日前报送全年活动总结。

市安办联系人: 吴利菊    

联系电话:0838-5227597     

报送邮箱:ghab12350@163.com

 

附件:

1.广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0年广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联络员名单

3.2020年广汉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广安办〔2020〕20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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