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产业园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全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函〔2020〕59号)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广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广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广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按照国、省、德阳市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积极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
(三)时间安排。即日起至6月30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在单独开展基础上,可统筹兼顾进行)。
1.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相关企业从即日起至5月22日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按照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向社会公开安全承诺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第二阶段:现场检查。在5月底前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迎接市级组织联合检查组在6月5日前完成集中现场督导。
3.第三阶段:督促整改。6月6日至6月30日完成全部主要问题督办整治。
4.第四阶段:工作总结提升。对专项检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要及时梳理归纳,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改进提高。
二、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企业因疫情或油价倒挂等因素而导致可能违章或超量储存、变更贮存物料等情况,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仪表连锁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视频监控系统、液位上下限报警系统、容器超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安全阀切断阀、泄压排放系统、万向管道充装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冷却降温设施、防雷防静电等安全监测监控管控措施等安全运行情况,罐体、管道、压力容器等关键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查、保养情况,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罐区装卸安全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
(二)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防火间距、防火堤、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房、泡沫泵房、消防水管网、稳高压管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推车式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竖管、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喷淋等完好有效情况,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以及应急联动演练、灭火药剂储备情况。
(三)三年行动整治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罐区等重大危险化学品要求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广汉市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关于生产、储存等区域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登记情况:按照《四川省应急厅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28号)要求督促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企业是否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所登记的重大危险源信息与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管信息平台是否一致。
三、组织实施
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组建专项工作专班,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市安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宋友同志为组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陈朴、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廖杰同志为副组长,有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以下简称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下设联合检查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小组),成员由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消防监督力量及行业领域专家组成,深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对照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完成自查,并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依法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德阳市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联合会商。在第一阶段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负责人开展联合会商,通报专项检查部署要求和重点内容,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应急处置要求,切实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将此次专项检查督导内容和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其余重大危险源企业,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集中培训。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危险化学品监管力量、消防监督力量参加由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德阳市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集中检查。市级联合检查组以“检查+服务”的方式集中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将建立工作清单,依法督促企业整改。每日要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德阳市级专项工作办公室。
(四)集中督办。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将及时通报,持续跟进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五)集中曝光。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将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组织媒体集中曝光。
(六)指导演练。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将在专项整治期间集中组织指导开展化工事故处置联合演练以及典型化工事故处置工作,不断磨合消防救援队伍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企业工艺处置队、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合救援机制、处置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充分认清抓好此次专项检查督导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谋划,细化分解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注重协同联动。检查指导工作过程中要建立纵向贯通、上下联动,横向联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执法,整体推进专项检查督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时,要以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为抓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等工作始终,提升企业自我管理水平。
(三)严格整改实效。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联合监管优势,对联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指导企业整改销号,对限期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四)强化激励约束。对专项检查督导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通报表扬,积极推广应用;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相互推诿、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迟缓、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有关企业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
联系人:市应急局 刘海梅
电话:(0838)5223956、13981016885
QQ邮箱: 536816885@qq.com
附件:
1. 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2.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3. 专项检查工作整改情况统计表
4. 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
5. 专项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