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9日,广汉市水利局同广汉市检察院对前期开具检查建议书的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召开座谈会。对行政公益诉讼及“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违法行为,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危害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整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市水利局协同市税务局及时沟通水土保持补偿费入库情况,并在给定的时间内限期整改,逾期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在整改阶段主动联系市检察院汇报情况。
以后我们将继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践,围绕水土保持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河湖保护治理等重点领域,根据治水的流域性特点,探索推进流域层面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建设,强化协作机制的统筹指挥和协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