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1月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央督反馈意见5大类27项问题120条细化措施,已完成整改12项68条,完成率44.4%、56.7%。剩余问题均按时序正在整改中。2.全面迎接央督“回头看”。央督“回头看”交办信访件26件,已办结18件。信访总数较央督期间下降63%,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不断上升。3.严把审批关源头控制污染。办理环评审批244件,否定项目120余个。开展清违工作,上报德阳353个,补办环评27个,备案整改方案通过专家评审86个,纳入淘汰关闭105个。配合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推动生态空间管控建设。4.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戈班陶粒生产线、建华建材20蒸吨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完成省重点VOCs整治任务,完成了砖瓦行业整治11家,完成柴油货车抽检任务300辆,机动车尾气上线检测25000余台,合格率99%以上。5.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任务27个,纳入重点行业清洁化生产改造行业13家已关停4家、改造9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验收1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5个。城市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二水源选址论证报告完成编制,乡镇饮用水源地存在问题梳理完成。
6.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195家,开展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130家,完成企业固废信息备案268家,免费发放标识标牌300余套。7.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检查排污企业600余家,发现环境风险隐患160余处,下达处罚决定书120件,处罚到位金额444.5万元;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6件;移送行政拘留5件,移送刑事线索1件。8.有序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2231家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15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4个生活源锅炉、100个入河排污口、182个行政村、66个移动源入户调查工作。9.圆满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完成各类监测463次,发布各类环境质量简报16期,完成1个国控断面和1个省控断面自动站建设,更换空气自动站于10月12日正式运营,完成监测站整体搬迁的前期硬件建设。
二、机构设置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总计2872.7万元、支总计3119.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总计增加130.43万元,增长4.76%,支总计增加985.13万元,增长46.15%。主要变动原因是环保督察相关经费增加及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2.7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1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94万元,占67.12%;项目支出1025.67万元,占32.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2.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5.56万元,增长22.88%。主要变动原因是环保督察相关经费增加及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5.13万元,增长46.15%。主要变动原因是环保督察相关经费增加及日常办公经费、购买监测专用设备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1万元,占3.94%;医疗卫生支出37.23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71.11万元,占2.28%;节能环保支出2888.35万元,占9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8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工作津贴和奖励金。
8.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支出决算为1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经费。
9.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机关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8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544.91万元,追加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购监测专用设备等经费。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4.75万元,追加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1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43万元,为其他污染防治(民生)、2016年第一批节能减排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经费。
1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追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4.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4.8万元,追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经费。
15.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 支出决算为115.29万元,为监测仪器采购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7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3.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4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迎接环保督察及相关整改工作巡查次数增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6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2万元,占33.5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执法、环境监测等公务出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22万元,完成预算3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62%,比上年略有下降。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环保相关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9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攀枝花环保局考察接待餐1920元,生态补偿监测接待餐1120元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95万元,该项目已完成。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经费的及时到位有效的保障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了各项职能职责按时按质的完成,有效的开展了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95万元,执行数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97.38%,项目已完成。通过项目实施,能为治污治霾提供科学有效数据支撑,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打好了技术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自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汉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广汉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38万元,比2017年增加125.62万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迎接环保督察及巡查次数增加等原因产生相关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广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3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等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汉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8.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 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广汉市环境保护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污染防治管理股、总量控制股、法制宣传股、生态管理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即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
(二)机构职能。
我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人员概况。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系财政直发工资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在职58人,机关在编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下设两个事业单位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其中: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参公在编人员15人,工勤2人,环境监测站在编人员25人,工勤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额2872.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收入1797.73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625.71万元、污染防治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收入情况2018年相应安排支出3119.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50.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2888.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1万元;按支出性质包括基本支出2093.94万元,项目支出1025.6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1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0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根据预算编制原则及口径如实编报收入,对于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做到准确测算、真实可靠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2018年初预算收入数为1782.87万元;年初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02.87万元,专项支出预算8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会议费预算数12.5万元,差旅费预算数15.5万元,培训费预算数10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项目经费由财政按设备购买合同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相关关科室领导协调业务科室进行紧密配合,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监督管理,化解项目风险,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明确规范管理,强化责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并从思想观念、文明施工、设计文件、计量支付和施工材料等方面入手,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三)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各项经费的及时到位有效的保障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各项职能职责按时按质的完成。有效的开展了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工作。
2.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专项资金严格依照相关文件要求,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督。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报制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目标已按时完成,工作成本是节约的,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虽然2018年度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不足,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
附件2
广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设备更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项目情况
广汉市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位于广汉市国税局楼顶(北纬30°59′24.5″,东经104°17′7.4″),因使用年限较长、仪器设备老化严重,监测数据已不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广汉城区空气质量。我局于2018年5月向省环保厅申请原址整体更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省环保厅于2018年9月7日发文同意更换监测设备(川环办函〔2018〕421号),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政府采购,9月底完成建设,10月正式运行。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广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拨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资金的请示》(广环〔2018〕39号),市财政局在2018年通过财政向我单位下达专项资金19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我单位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管理核算要求,始终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四)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95万元,实际执行189.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4%。
(五)项目评价实施情况
1、项目完成指标:该项目于2018年 8月 5 日开工建设,2018年 9月20日主体工程竣工。已完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采购项目计划任务的100%。。
2、项目效益指标:自2018年9月完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采购项目,10月并网运行以来,监测的空气质量数据能准确反映广汉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能为治污治霾提供科学有效数据支撑,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打好了技术基础。
3、项目满意度指标:2019年1--9月,广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38天,达标率为87.2%,去年同期为165天,达标率为60.4%。 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31mg/L,同比下降53%;PM10浓度为53mg/L,同比下降45%;臭氧浓度与去年相比下降6%。客观、真实的反映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导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现场调查及群众访谈、上级反映,对“2018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本项目评价总得分97分,评价结论为“优”。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2018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设备更换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4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5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4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4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省环保厅于2018年9月7日发文同意更换监测设备(川环办函〔2018〕421号)文件立项,且通过了专家需求论证是必要可行的。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通过2018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最大限度减少仪器故障对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影响,科学、客观地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真实、准确地反映广汉城区空气质量,为治污治霾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2018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公开招标采购程序,按照公开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依据公开招标采购原则,确定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
项目资金管理主要为项目资金的拨付和预算管理等。由广汉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资金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等流程,在根据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想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通过直接支付拨付资金。
3.项目绩效
(1)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9月,广汉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换工作已全部完成。设备运行正常,10月份通过省环保厅并网运行验收,我市省级空气质量数据采用更换后的仪器数据,10月底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2)项目效益情况
广汉市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位于广汉市国税局楼顶(北纬30°59′24.5″,东经104°17′7.4″),于2013年建成并使用,因使用年限较长、仪器设备老化,导致自动监测故障率较高,仪器稳定性较差,无效监测天数逐年增多。具体表现为仪器灵敏度差、颗粒物监测与手工比对偏差大、校准响应时间过长、仪器容易死机、颗粒物倒挂严重等。通过更换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减少了仪器故障对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影响,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广汉城区空气质量,为治污治霾提供了科学的数据,通过多反面努力,2019年空气质量大幅提升,最大程度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美好向往。
三、存在主要问题
结通过自查,我们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项目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同时在项目论证时未能充分考虑停电对监测数据的影响,未能采购UPS不间断电源,致使停电时监测数据不具连续性。
四、相关措施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通过制度建设,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管理机制。同时开展项目的多方论证,力求项目发挥最大功效。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