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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林镇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松林镇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松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车改革后,实际使用车辆减少,仅1辆公务用车,费用减少;2017年因为全年脱贫攻坚接待各级检查频繁,加之松林镇打造新村建设和评AA级旅游乡镇,开展各类活动等。如桃花节、柚子花节、新开展的文化地摊节、期间各项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48.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占51.12%。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2017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但是由于公车改革,实际使用1辆(其中:公车改革调剂1辆、政府原4辆由市财政统一拍卖未调整账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秸秆禁烧巡逻、防洪巡逻、地质灾害巡逻、桃花节等节日活动巡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54人次,共计支出2.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广汉市公安局检查桃花节筹备工作498元、广汉市公安局携各大媒体来松林开警媒恳谈会1800元、广汉市城建局来松林开展农房政策宣传840元、广汉市水务局与镇村衔接太阳村排洪沟事宜840元、广汉市公安局协调桃花节期间交通线路800元、画家到松林写生2100元、农业局对接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松林标准化示范桃园建设相关工作1610元、德阳组织部检查党建440元、开江县来松林考察2400元、开江县来松林考察1175元、开江县来松林考察1040元、德阳血防春查1800元、省人大、德阳人大来松林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宣传活动1100元、德阳、广汉市人大来松林检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1450元、德阳来松林镇检查脱贫攻坚2750元。

 

松林镇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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