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以交通事故为中心,工作需要长期在案件现场、医院、法院等地办公,车辆使用频繁。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办理交通案件道路救助(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2万元, 下降30%。主要原因是提昌绿色出行,尽量使用绿色环保方式外出办公。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