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纪委2017年“三公”
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广汉市纪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万元,占82.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17.3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新成立的市委巡察办下设四个巡察组因工作需要租用了2辆汽车。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内容包括:与其他相关部门交流学习,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
(三)指标说明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