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48万元,占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1万元,占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4.3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3.93万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务接待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8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