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11万元,完成预算94.5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59.34万元,占63.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24万元,占2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53万元,占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58万元,完成预算95.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53.72万元,增加了168.61%。主要原因是今年因工作需要,购置2辆特勤执法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9.3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特勤执法车2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3万元,完成预算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25万元,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