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号:关于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关于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中
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广汉市审计局对广汉市科学技术和商务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商务局)局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现将审计中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科技商务局系负责国内外贸易、科学技术、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市科技商务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该单位的会计决算基本真实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5.23万元。
(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2.67万元。
(三)部分公务接待不规范。
(四)部分报销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局已依照现行财经、审计法规,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分别作出了处理,其中:结转资金15.23万元上缴财政;对其他问题已责成市科技商务局纠正,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科技商务局已全部整改,其中:结转资金15.23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市财政,新增资产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其他问题已纠正,现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广汉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