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7号: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使用项目-田间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使用项目-田间
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5月24日对广汉市农业局(以下简称“农业局”) 广汉市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使用项目-田间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广汉市南兴镇。
2015年11月4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一O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实施。
2015年11月30日,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15]94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单位:农业局;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油菜高产高效示范片2个,建设面积20000亩;修建田间排灌沟渠不少于5155m、田间生产道路不少于4050 m,田(土)型调整不少于200亩等。总投资350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省级2015年产油大县增产县奖励资金。工程施工部分必须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该项目由四川天健农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编制实施方案),四川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四川华致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
2016年2月28日,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由四川华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95.25万元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2016年4月7日,农业局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补充合同》,增加田间道路及涵管工程,合同价9.95万元。
工程于 2016年3月5日开工, 2016年5月10日通过了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基本上能够遵循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招标投标,聘请专业机构实施了工程监理等。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农业局提供的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使用项目-田间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农业局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107,421元后,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农业局已按审计报告要求,根据审定结算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