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0号:2012年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惠州路小区安置房主体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2年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惠州路小区
安置房主体及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 12月19日至2018年4月24日,对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鑫公司”)2012年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惠州路小区安置房主体及附属工程造价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位于广汉市经济开发区(新丰镇)厦门路与惠州路交汇处。
2012年11月1日,广汉市发改局以广发改投[2012]217号文批复同意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2年12月6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实施。
2012年12月21日,广汉市发改局以广发改投[2012]244号文批复同意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惠州路小区工程立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3.7亩,共4幢房屋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9934.44㎡含室外总平、道路、绿化、路灯等,其中地下室面积5432.73㎡。计划新建住房564套(户),最高楼层为13层,房屋结构为框剪结构和框架结构。工程总价控制在1亿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省地方债券资金4400万元,不足部分由广鑫公司向银行贷款。招投标方式:全部建设工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委托公开招标。
惠州路小区工程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四川正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四川金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
2013年1-2月,惠州路小区主体及附属工程施工经二次公开招投标,由四川省广汉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9,520万元中标;2013年3月,广鑫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013年4月8日—2014年7月29日。该工程于2013年4月20日开工,2016年7月6日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惠州路小区主体及附属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基本上能够遵循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招标投标,聘请专业机构实施了工程监理等。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广鑫公司提供的2012年广汉市大塘社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惠州路小区安置房主体及附属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广鑫公司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8,002,108.72元后,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广鑫公司已按审计报告要求,根据审定结算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