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6号:2014年向阳镇荣升村、聚和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4年向阳镇荣升村、聚和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项目竣工决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8年1月26日,对广汉市向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向阳镇政府”) 2014年向阳镇荣升村、聚和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向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位于该镇荣升村、聚和村。
2014年8月22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定:同意实施。
2014年9月30日,广汉市发改局以广发改投[2014]133号文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业主为向阳镇政府,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长1,250m、宽12m的城市道路,新建雨、污排水管3,828m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控制在710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为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上级补助资金中列支141万元,不足部分由向阳镇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建设工期24个月。
向阳镇政府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委托四川金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4年12月18日,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四川泰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528.2332万元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5年3月22日开工,2016年9月14日竣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向阳镇政府提供的2014年荣升村、聚和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相关资料,除工程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外,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向阳镇政府的2014年向阳镇荣升村、聚和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向阳镇政府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258,924元后,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向阳镇已按审计报告要求,根据审定结算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