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8号:2015年新建5000吨油菜籽原料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5年新建5000吨油菜籽原料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6月19日至2018年3月30日,对四川广汉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国家粮食库”) 2015年新建5000吨油菜籽原料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广汉市小汉镇国家粮食库内。
2014年12月29日,四川省财政厅、农业厅、粮食局以川财建[2014]292号文同意广汉市报送的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方案。
2015年5月18日, 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九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实施新建5000吨油菜籽原料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015年6月1日,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15]41号文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库,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5000吨仓房1367平方米,晒坝1000平方米,购置并安装相应设备等。项目总投资325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其中设备采购经费50万元。资金来源:省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300.6万元,不足部分自筹。工程施工委托公开招标。
该工程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由四川省粮食工程设计院设计,四川盛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勘察,四川金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2015年8月7日,通过公开招标,由四川省广汉市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237.87万元中标并于当月24日按中标价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2月28日。该工程于2015年10月8日开工,2016年4月18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观感质量评定为好”。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粮食库提供的2015年新建5000吨油菜籽原料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相关资料,除工程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外,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国家粮食库提供的5000吨油菜籽原料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国家粮食库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90,719元后,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国家粮食库已按审计报告要求,根据审定结算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