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9号:2017年广汉市西外乡潮龙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2017年广汉市西外乡潮龙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3月26日,对西外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外乡政府)2017年广汉市西外乡潮龙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广汉市西外乡潮龙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位于西外乡政府办公楼旁和竹木村20社。
2017年1月13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一一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实施。
2017年1月25日,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投 [2017]16号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业主:西外乡政府;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处理能力分别为50m3/d、20m3/d,安装主管1120m、支管400m、检查井15座,河道清淤5km,安装铁艺围墙129m及其他设施。工程总价控制在180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第一批沱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016年10月17日,该项目设计通过竞争性谈判,由四川希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选并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后因佛山路西延线项目开工使原设计在金谷村6、8社20m3/d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整体变更至竹木村20社,双方于2017年2月9日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书》。
该项目由四川金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理。
2017年2月23日,通过比选,由四川瑞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49.80万元中选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于2017年3月6日开工,2017年4月30日通过了西外乡政府、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西外乡政府提供的2017年广汉市西外乡潮龙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相关资料,除工程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外,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西外乡政府提供的2017年广汉市西外乡潮龙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西外乡政府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204,479.00元后,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西外乡政府已按审计报告要求,根据审定结算金额与施工单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