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11月12日,对广汉市河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河管中心”)2016年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工程位于广汉市向阳镇、新丰镇和三水镇境内。工程主要内容为:整治堤防4.7km,面板坡度均为1:1.6,堤防基础、护坡、压顶、路缘石、六面体护脚均采用C20砼浇筑。其中:向阳镇团柏村1.425km,荣升村1.398km,新丰镇花园村0.541km,三水镇常乐村1.349km;修筑沟渠:下河梯步6处,穿堤涵管3处,排水渠925m。
2016年1月15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一〇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实施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水毁整治工程。
2016年2月1日,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16]9号文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工程。项目业主:河管中心。项目总价控制在2,281万元以内(已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争取省级资金及德阳市资金,其余由市财政安排。招投标方式为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2014年11月下旬,广汉市水务局按照《广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十七届35次9号)常务会议决定,将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应急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向阳段、新丰和三水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四川省都江堰勘测设计院为勘察和设计单位。广汉市水务局按中选的下浮比例与四川省都江堰勘测设计院分别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2016年3月3日,河管中心通过公开比选,确定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河管中心按中选的下浮比例与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016年4月20日,河管中心将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四川腾越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选。河管中心按发包价与中选单位签订了《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工程监理合同》。
2016年5月23日,广汉市水务局委托四川德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签订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书》。
2016年5月11日,河管中心将工程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四川省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3月更名为: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16,706,173.00元中标。河管中心按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合同工期为120日历天。
工程于2016年10月8日开工,2017年1月20日竣工。2017年3月16日通过了竣工验收,验收意见为工程已按要求完成合同全部内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河管中心提供的2016年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工程相关资料,除工程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外,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目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河管中心提供的2016年广汉市青白江“7.9”洪灾堤防水毁整治工程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河管中心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河管中心已按审计报告要求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