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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审计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2016年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汉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 10月 12日,对2016年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不涉及工程质量),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工程位于市妇幼保健院内,主要实施内容为改扩建业务用房4120m2及辅助设施、屋面休闲亭1座、室外地坪及花池,购置医疗设备2台、空调29套等。

2016年9月18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109次会议审议同意实施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改造门诊楼室外3700.41 m2、候诊大厅200 m2、消防控制室21.47 m2,修复路面398.12 m2,安装吊顶2341 m2,新做屋面防水1095 m2、更换门窗749 m2,室内刷乳胶漆3710 m2,改造线路19064 m,安装开关插座543个、消防控制系统1套等;工程总价控制在610万元以内,其中设施设备购置不低于50万元,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528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82万元。

2016年10月10日,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16]55号文批复同意立项;项目业主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扩建业务用房4120 m2及辅助设施,购置设备;项目总投资660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528万元(全部用于土建施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32万元;工程施工委托公开招标。

2017年7月10日,广汉市政府性基本建设联席会第117次会议审议同意该项目土建部分按相关规定增加工程量。

2017年8月22日,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社[2017]37号文批复同意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增加工程量项目立项,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增加候诊大厅屋面休闲亭20 m2、吊顶96.5 m2、电缆电线120 m、导医台1个,变更总配电柜1台及空调设备采购和安装等;项目总投资68万元以内(以审计决算为准),其中:增加工程量控制在23万元以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控制在45万元以内;资金来源在该项目招标结余资金中列支;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设备采购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

该工程由四川盛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勘察,四川华致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

2016年11月21日, 市妇幼保健院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中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施工单位。2016年12月15日,双方按中标价4,142,368.00元签订了《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施工合同》。

2017年9月18日,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四川中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增加工程施工单位。双方按中选价228,617.00元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于2016年12月15日开工, 2018年4月13日,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2016年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工程相关资料,除工程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外,其他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项工程的投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2016年广汉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工程相关资料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问题,应予以纠正。

对于以上的问题,广汉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市妇幼保健院扣除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妇幼保健院已按审计报告要求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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