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廊郁翠柏,斜阳照五津。”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翠云廊时指出,这片全世界最大的人工古柏林,之所以能够延续得这么久、保护得这么好,得益于明代开始颁布实行的“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制度,一直沿袭至今、相习成风,更得益于当地百姓世代共同守护。
何谓“交树交印”?早在明朝正德年间,当地州官新旧交接时会清点古柏树数量,将古柏树保护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某种意义上说,这项制度是我国古代的“离任审计”。而今,四川省审计厅统一思路、分类研究、实践先行,着力构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供坚强保障。
应大势、谋大局、助大计
系统部署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资源大省、生态强省,四川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上持续发力,建立科学、适用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精准“画像”意义重大。四川省审计厅作为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牵头单位,厅党组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分管厅领导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统筹审计力量,汇聚部门合力,借鉴先进经验,迅速形成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作方案。
审计系统下好一盘棋。《意见》审议通过并下发后,四川省审计厅及时向省长和常务副省长专题汇报,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建议和工作方案,并向省委办公厅和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主动对接全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干部管理体制和审计对象的不同,省审计厅主要负责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工作,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分别研究细化本市县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全省统筹部署、分类研究、分级实施、协同推进、系统集成的工作格局。
部门合力拧成一股绳。四川省审计厅成立由厅长牵头、分管厅领导负责、具体处室承办的工作专班,在2022年7月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座谈,交流《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收集意见建议;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对接同级资源环境主管部门,探索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的沟通机制,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充分听取吸纳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区域联动推进一体化。为切实保障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一体化推进、高质量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四川省审计厅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和云南、贵州、重庆等省(市)审计机关的沟通,将领导干部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推进区域协同治理、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等工作情况和成效作为审计评价的重要指标予以持续关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省、市贯彻落实《意见》的经验做法,在横向沟通中明确方向、补齐短板、不断完善,使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为科学、合理、适用。
2022年8月,四川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审计办”)、四川省审计厅正式印发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方案,明确到2023年,建立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25年前建立健全有关部门、乡镇党委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当前,重点研究制定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探索试点。随方案同时下发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1.0版。该版本在《意见》的框架下,保持5类一级指标和18项二级指标及其分值权重不变,细化形成38项三级指标;对未涉及或未发现问题的指标不予扣分,有利于正面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据实际、抓实践、重实效
坚持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先行先试
为检验和提升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适用性及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可行性,四川省审计厅按照先行先试、逐步健全的总体思路,第一时间将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1.0版在2022年组织实施的11个离任审计项目中进行试点运用,探索出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法路径。
围绕一个中心,坚持审什么就评什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全类别资源环境状况,但是具体审计项目更需要聚焦区域特色。如何突出重点、准确评价?这就要求审计组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评我所审、审我所评。如在某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中,审计组立足当地总体定位,结合上级下达的约束性目标任务和当地特色优势自然资源,确定重点方向和事项,共涉及4类20余项指标。经审计查证,按评分规则对其中14项指标予以扣分、1项指标予以加分,根据最终得分确定总体评价等次为“一般”。每一项扣分都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基础,都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相对应,评价结论得到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单位的充分认可。
运用一把尺子,坚持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审计中,审计组如何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首先,对每项指标的分值、权重以及加扣分上限予以明确,对部分重要指标扣分规则按程度进行量化和细化,在赋予审计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限定裁量空间。其次,切实加强对各审计组指标运用过程的审核把关。如“河湖岸线划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有的审计组将其归类到“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中扣1分,有的则列入“水资源监管保护情况”中扣0.5分。对此,四川省审计厅在审核环节明确了问题归类口径,确保各审计组按统一标准进行审计评价,使评价结论能够进行区域间横向比较,更加公平公正。
聚力久久为功,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非一日之功,如何实现制度设计与工作实践的互动互促?实践中,各审计组将评价指标体系1.0版作为操作指南,以指标设置和权重作为指引编制实施方案,体现了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审计项目实施的引领作用。同时,四川省审计厅跟踪收集各审计组反馈情况,及时汇总各市县审计局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推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迭代更新
基于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点运用情况,2023年6月,四川省审计厅组织参与试点的9个市(州)审计局和相关处室召开专题研讨会,交流试点经验,优化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同月,经修改完善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版成形。新版本在保持原有5类、18项一级指标及其分值权重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宜粗不宜细”的原则,设置二级指标38项(满分100分,含2项负面事项强制评价指标),另加分事项7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回应。
创新使用“基准分±浮动分”方式。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版中第三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和第四类“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二级指标分值采用“基准分±浮动分”方式,浮动分值由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重点关注内容,在确保该类总分值不变的情况下,对二级指标分值进行浮动调整,增加对被审计地区资源环境特色和重点事项评价的权重。
相近指标共用分值。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版中对部分内容相近的二级指标分值实行合并共用。如“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等制度落实情况”“其他中央和省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任务推进及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3项指标合并共用9分,扣分上限与评分空间由此提升,指标评价的灵活性明显增强。
合理规避问题冗余。对审计反映问题涉及多项指标内容的,充分考虑问题反映的角度和重点,只能对应一项指标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不得重复计分,单项指标累计加分不超过上限、扣分至零为止。
整体实行扣分制。加扣分事项与《审计意见》反映的内容对应,并按相应评分规则计算。扣分的违规违法事项与《审计意见》问题部分对应,扣分的其他事项与《审计意见》基本情况部分对应;加分事项在《审计意见》正面评价部分表述;强制评价的特定负面事项在《审计意见》中突出反映。
严格以赋分确定总体评价等次。浮动分值的确定经审计组集体研究,确保符合实际并真实体现审计成效,客观公正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责情况,最终省审计厅对浮动分值调整及加扣分情况进行审核。
2023年7月起,审计评价指标体系2.0版在四川省审计厅组织及授权实施的10个县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中投入使用;同年12月,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和省林草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此为基础,四川省审计厅将统筹指导市县审计机关进一步聚焦地方特色和工作重点,全面推开部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运用,部署启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试点和完善,在2025年基本建立健全四川省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中国审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