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共收到各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611万元,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
上述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611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到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所和雒城街道办,其中:市住建局3715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225万元(棚户区改造);市住房保障所67万元(发放低收入困难家庭租赁补贴);雒城街道办1604万元(原东轴厂小区改造)。
质询及监督电话:0838 -535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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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广汉市财政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2021年,我市共收到各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7611万元,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
上述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611万元已全部分配下达到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所和雒城街道办,其中:市住建局3715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225万元(棚户区改造);市住房保障所67万元(发放低收入困难家庭租赁补贴);雒城街道办1604万元(原东轴厂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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