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详见附表)。本通告中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特此通告。
证书领取请带上以下资料,到住建局三楼建筑业管理股办理: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后加盖公司鲜章;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须加盖该公司鲜章);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该公司鲜章);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该公司鲜章);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新办企业除外)。
附表:
广汉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2024年第四批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 请 事 项 |
初 审 意 见 |
备注 |
1 |
四川瑞天智厨科技有限公司 |
新办申请: 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
不同意 1.未上传抢修通讯工具、专用车辆资料; 2.未上传按照维修等工作流程; 3.未上传燃气燃烧气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 4.未上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未上传安装管理质量管理等管理制度; 6.未上传与燃气燃烧气具生产厂家签订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7.未上传客户服务制度; 8未上传相应作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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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臻晟千里建设有限公司 |
增项申请: 1.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
不同意 1.技术工人邓万蓉多公司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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